如果离婚,婚前购买的澳洲房产是否面临财产分配问题?
其实澳洲《家庭法》不分婚前、婚后的财产,也不存在过错方。即一旦双方结婚或同居,那么大部分财产都会被视为婚姻共同财产,除非双方有《财产(婚前、婚后或离婚时)分配协议》。
经常有客户问我这样的问题,“我想给我的孩子买个房子,但是他以后结婚了, 这个房子是不是另一半也有一半产权, 万一以后他们离婚, 也会分一半呢?”
如果您有这个疑虑, 就需要在孩子婚前签订“婚前协议”。除了合法夫妻外, 澳洲也存在所谓的“事实婚姻”, 就是并没有领证, 但是存在夫妻之实,也可能会面临分开时财产分配问题。我今天就以这个问题为出发点,谈谈可能的解决方式。当然首先说明,澳宝房产不提供律师服务,具体相关法律条文和细则,以及适用情况, 请咨询专业律师哦,如果需要我们也可以推荐。
个方式:帮孩子支付一定的金额, 可能是首付,或者房子全款,并和孩子签订一个“个人贷款协议”,所以当孩子以后如果出现破产或离婚,父母也可以收回这个贷款。如果需要贷款, 也是由孩子作为贷款申请人去做贷款。这个部分建议一定需要和律师进行专业咨询,做出完整计划。
但是不建议父母给孩子买房子做担保人, 因为这个对父母的风险是比较大的。建议如果一定要这样做, 也是应该在房子增值到一个程度,将房子做re-finance, 从而解除担保人的身份。
另一个方式是以“家庭信托”方式来购买房产, 可能是好的一种解决方式。成立家庭信托, 自己作为信托控制人, 孩子是信托收益人之一。
以家庭信托买房子好处有:
房子租金收益当期在受益人中自由分配,如果孩子成年, 但是没有收入, 将收益尽可能名义上分给孩子, 还可以尽量少交税;
房子如果出售, 如果有获利, 也可以按照家庭成员当期收入自由分配,达到小额度的交税;
如果孩子成年, 希望把房子给孩子, 不需要做房产过户的动作,免去印花税,资本利得税, 只需通过律师或会计做一个家庭信托控制人的改变。
一定程度减少财产风险:比如有财务纠纷, 官司, 信托里面财产要比个人直接财产更安全些, 如果孩子离婚, 家庭信托控制人还是你的话,里面的房产就是安全的, 不需要做离婚的财产分配。
缺点是:
一定的成立费用,一般一两千澳币;
如果持有期间如果租赁收益为负, 不能进行亏损分配, 没有负扣税的效果,所以对于信托账号里面房产就不需要做折旧的会计收益核算。
以上就是处理该类问题的几种好方式,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顾虑,为了避免未来的麻烦,一定要尽早咨询哦!
来源:澳宝地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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